認性侵14歲女兒 曾患精神病司機囚18月
【明報專訊】有精神病紀錄的中年司機,承認前年在家中與14歲女兒同睡,要求她不穿內衣、只穿睡裙,曾用震動按摩器非禮女兒私處,更用手指插入其私處數秒。女兒事後將事件告知朋友及母親,警方接報調查並拘捕該司機,昨在區域法院被判18個月監禁。法官判刑時稱,被告嚴重違反女兒對他的信任,事件對女兒造成長久嚴重傷害。
41歲被告承認於2019年6月27日非禮其當時14歲的女兒X。辯方庭上透露女兒X的心理報告,現時她仍出現創傷現象,如失眠、不想記憶事發片段等,建議X接受輔導及治療。
辯方求情:被告智力遜常人
受婚姻破裂打擊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自小家庭複雜,欠缺父母的照顧,被告及其兄弟姊妹都有精神問題,被告曾患精神分裂,案發時被告與妻子的婚姻破裂遭受打擊,並食更多精神藥物麻痺自己。
被告的心理醫生報告又指,被告難以表達複雜的情緒,其智力比平常人稍低。辯方又呈上被告僱主及同事的求情信,皆讚揚被告勤力盡責,關係融洽,希望法庭減刑。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稱,本案牽涉嚴重罪行,斥被告嚴重違反女兒對他的信任,女兒在事後兩年仍不知如何面對家人,反映事件對她造成長久嚴重傷害,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被告精神狀況,智力較低,重犯機會中等,以及承認控罪,最終判處被告監禁18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0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