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高院保安判囚一月 王婆婆「不求情求加刑」
【明報專訊】以往不時參與示威及到法院旁聽社運案件的「王婆婆」王鳳瑤,被指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大堂涉嫌襲擊一名女保安員,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立。裁判官王證瑜稱,基於案情嚴重,涉及在法院安檢區攻擊正於前線執行職務的保安,法庭須予以保護,考慮被告沒刑事紀錄及案底,判監一個月。
聆訊一直緘默 稱無辜冀判「終身監禁」
64歲被告王鳳瑤報稱無業,被控於2019年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襲擊女保安胡婉鴻。
王官裁決時指出,被告在聆訊期間一直維持緘默,故被視為不認罪。控方證人方面,王官認為事主、第三證人(現場保安)及第四證人(警員)的證供「合情合理,互相支持」。
王官續稱,被告當日兩次未能通過安檢區的金屬探測器,被事主阻止她強行通過後突然衝向事主,並大力撞其胸部,令事主向後跌並需扶蚖鷎劃持平衡。王官認為被告當日行為具暴力意圖,且已被告知不能通過安檢,未有證據顯示被告行為屬自衛,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求情時稱「不求情,求加刑」,聲稱自己是無辜,「今次無事,下次再屈我」,多次強調冀法官判刑愈重愈好,甚至「終身監禁」,又稱若在囚不接受任何人協助。
王官判刑後,被告呼「五大訴求」、「香港人加油」等,又斥「律政司無腦,黑白顛倒」,有旁聽的人回應「遲屭ㄐI撐住!」
【案件編號:ESCC 24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