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濫用職權索資料 女警保釋
【明報專訊】49歲女警涉於休班期間,未經批准下行使警察權力,向單位女住戶稱自己為警務人員,進入單位及索取個人資料。女警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暫毋須答辯,下月23日再訊,以待辯方申請文件。
被告曾佩君(49歲),報稱警員,暫准以2000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警方回應稱,被告已被停職,強調任何警務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並展開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控罪指出,被告於2019年7月30日,在香港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在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濫用職權、酌情權或因公共利益而授予的職權,透過宣布警察身分,進入深水鶧韌撐10號美如樓一單位,並獲取一名姓郭的女子的聯繫方式,以及企圖盜取另一名姓郭女子的身分證和工作地址。
【案件編號:KCCC 19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