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綉日漏一泳池水 維修爆紛爭 擬斥5億換地下水管 大業主孭3%另收經理人費
【明報專訊】有5000多住戶的元朗老牌大型屋苑錦綉花園,多年來一直有地下水管嚴重滲水問題,水務署最新資料顯示,現時屋苑每天失水超過3000立方米,相等於1.2個奧運標準游泳池。屋苑管理公司近月提出5億元大維修方案,全面更換地下喉管及重鋪地面,引發一場業權爭議。居民不滿大業主只按約3%業權比例承擔工程費,加上同集團的管理公司可就工程收取經理人費,質疑大業主變相毋須付款 ,居民已自組關注組爭取權益。錦綉花園物業管理處承認,發展商擁有屋苑內地下水管及道路,但並非「用者」,而工程費是按「用者自付」原則攤分。
明報記者 羅霈潁
水署12年前「發現」失水 環團憂爭拗礙工程
身兼水務諮詢委員會委員的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認為,錦綉花園失水量「誇張」,須盡快處理,他擔心大業主與小業主之間就攤分工程費的爭拗會阻礙工程進度,令食水繼續大量浪費,冀各持份者考慮到水資源珍貴,盡快解決問題,「這樣浪費公家資源是不理想的」,而水務署則應要求屋苑從根源治本,不應每次小修小補,署方亦可考慮提供測漏專家讓屋苑參考更多意見,協助找出更有效方式減低維修開支。
錦綉花園落成至今逾40年。水務署回應本報查詢稱,該署早於2008年底在錦綉花園外的政府主供水管安裝總水表,監測屋苑用水情况,發現總水表蒐集的用水數據,與居民水表記錄的用水總和有明顯差異,估計屋苑可能有失水情况;其後在較近屋苑入口位置安裝另一個總水表,確認失水情况源自屋苑內部供水系統。水務署監察數據顯示,屋苑自2017年以來每日失水量介乎2000至3000立方米以上,包括食水及冲廁水(見另稿)。
居民關注組質疑大業主業權「報細數」
每戶攤分約10萬 地契未見業權分佈
錦綉花園的管理公司近月提出維修方案,全面更換屋苑內從未更換的地下喉管及重鋪全屋苑行車道路面。據管理公司發出的居民通訊,與顧問公司就兩項工程研究方案,總工程費初步估算5億元,每戶需攤分9萬至13萬元。
然而,有居民質疑工程費過高及攤分不勻,遂成立關注組蒐集居民意見。關注組成員黃女士稱,管理公司曾指大業主只佔全屋苑3.15%業權,「只需計算公用地方有上蓋的建構物」,惟未能提供大業主所佔地段及業權比例的證據。記者翻查錦綉花園地契及公契,均未見列出業權分佈或發展商所佔業權份數。另一成員彭小姐稱,居民間一直流傳大業主即發展商「俊業」的業權超過50%,質疑管理公司現時說法是否「報細數」,並指管理公司最初表明需就工程收取8%經理人費,後調低至4%,但管理公司與大業主屬同一集團,「即是(大業主)不用付錢之餘,還有錢落袋?」
管理處:發展商擁地下水管 並非「用者」
錦綉花園物業管理處回覆本報稱,俊業資源有限公司是商業物業的業主,該公司的運作、功能和帳戶是獨立於發展商俊業海外建設有限公司和管理公司,3間公司性質不同且財政獨立。管理處又稱,錦綉花園沒有「不可分割份數」,屋苑內共用空間及設施均由住宅及商業物業的業主共同使用,以道路及地下水管為例,雖然屬發展商擁有,但發展商在這情况並非「用者」,故住宅及商業物業業主必須支付有關共用設置的維修更新費用,這符合香港物管界採用的「用者自付」原則。
管理處續稱,是按屋苑總綱發展藍圖總樓面面積「住宅部分」與「非住宅部分」收取其應付份額工程費,初步估算每個花園洋房單位業戶平均需付約10萬元,商業物業業主需付約1500萬元,但強調工程計劃未有定案或決定,經理人酬金實際數額亦未決定。本報曾向管理公司查詢居民所指的大業主身分及3.15%業權事宜。管理處回應稱,其他業權方式得出的份數,即居民所指大業主業權過半,並無任何根據、專業的計算或官方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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