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福士違反壟斷法遭罰10億美元
【明報專訊】歐盟委員會公布,德國汽車製造商寶馬(BMW)和福士(Volkswagen)因串謀限制潔淨排放技術廣泛使用,違反歐盟反壟斷法規,合共被罰款8.75億歐元(10億美元)。福士將要支付約5.02億歐元,寶馬則要支付近3.73億歐元,戴姆勒(Daimler)因向歐盟委員會揭發合謀事件而沒有被罰款。不過這些車廠仍可能面臨來自客戶的索償訴訟。
歐盟委員會稱,寶馬、福士(包括旗下的奧迪和保時捷)及戴姆勒曾定期舉行技術會議,商討選擇性催化還原(SCR)技術的發展。該技術通過將尿素(也稱為AdBlue)注入汽車廢氣,以消除柴油乘用車排放的有害氮氧化物(NOx)。不過這些車廠一直以來透過會議,協調不會以相關技術互相競爭。
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這些車廠擁有減少有害氣體排放的技術,它們的技術可使減排幅度比歐盟法律的要求還要高,不過它們為避免競爭,沒有發揮這項技術的全部潛力。
維斯塔格稱,今次決定是關於合法的技術合作如何誤入歧途,歐盟委員會不容許企業串謀,這在歐盟反壟斷法規下是非法的。這次判罰與福士被揭在柴油車安裝軟件,操縱廢氣排放數據的「柴油門」(Dieselgate)醜聞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