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之一 前年警署外擲汽彈 黃臨福認企圖縱火 被指「要燒死Popo」
【明報專訊】12港人案之一的17歲越南籍學生黃臨福(案發時16歲),前年向旺角警署投擲汽油彈,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兩罪。控方案情披露,被告曾透露「我的志願要燒死班Popo為烈士報仇」。法官姚勳智稱考慮被告年紀輕,將他繼續還押至7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並強調案情嚴重,不一定跟從報告建議判刑。
年紀輕 官索更生教導所報告
控方案情稱,前年10月14日約凌晨1時許,被告與林小雄各持一枚汽油彈到旺角警署外,先後擲向警署側門,林向花園街方向逃跑,被告跑向通菜街。兩枚汽油彈茼a爆開,沒有起火。被告由偵緝警員8607拘捕,在警誡下曾說「因為我好嬲,唔鍾意政府,所以我掟汽油彈」。被告的褲袋被搜出打火機,背囊有強烈汽油味,內有手套及一塊布,布塊與連住玻璃碎片的兩塊燒焦布料相似,專家亦證明3塊布源自同一條毛巾。
警誡下稱「好嬲,唔鍾意政府」
WhatsApp披露 有心理準備被捕
庭上披露被告的WhatsApp紀錄,被告自2019年10月10日晚上起與「Erie叔叔」傳信息,被告曾表示「我的志願要燒死班Popo為烈士報仇」,曾問「你有冇識人係有汽油彈可以哄A我而家比較想(做)全職魔術師」,「Erie叔叔」提到「要有心理準備被拉,自己想清楚」,被告回覆「我知道」。案發當日凌晨零時17分,被告向「Erie叔叔」表示:「我一點搭正,四個手足夾埋我,掉汽油彈,側門一點正行動」。
家中搜出3枚汽油彈
警方及後到被告寓所搜屋,發現3枚汽油彈,所用玻璃樽與警署外的玻璃碎片相似,同樣有「Budweiser」標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呢3支洢Y我鵅v。同案另一被告林小雄(現年21歲)去年承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被判囚40個月。
9回港者加控妨礙司法提訊
另外,12港人案中,9名已回港的涉案者早前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昨午在區域法院提訊。代表黃臨福的大律師在庭上透露,他擬認罪;法官高勁修考慮黃臨福將於7月26日就投擲汽油彈案件判刑,決定將本案押後同日,以作答辯及求情,並一併交由法官姚勳智處理。其餘8人因需時申請法援及索取法律意見,案件獲准押後至9月2日再訊,各人無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控罪指9名被告包括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廢中」、「思典(別名大媽、姑姐或Sister)」、「Zizi」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9名被告本身、喬映瑜、鄧棨然和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警務處的調查。
【案件編號:DCCC 301、570/21】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