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姦10歲繼女囚12年 官斥繼父之名行淫慾之惡
【明報專訊】任職地盤工人的中年繼父涉嫌於內地和香港非禮、強姦繼女及與其肛交,他否認強姦及非禮等共9項控罪,在高等法院經審訊後,陪審團早前以5比2大比數裁定其中兩項強姦罪成,指他在3年間兩度強姦案發時10至13歲的繼女,案件昨判刑。暫委法官李瀚良斥被告假繼父之名行淫慾之惡,嚴重違反作為繼父的誠信,事件對事主母女倆的身心造成難以修復的傷害,令人憤慨,終就兩罪判他監禁12年。
心理報告指受嚴重創傷
女童現幻覺想自殺
現年57歲的被告被裁定罪成的兩項強姦罪,分別發生於2016及2019年。李瀚良法官引述女童的心理報告,指她患嚴重創傷後遺症,回想事件時感到極度悲痛憤怒,影響其睡眠、專注力及學業,曾萌生自殺念頭,自我形象低落並出現幻覺,更對人失去信心。
母嚴重焦慮 「傷害無法修復」
法官又引述女童母親心理報告,指母親在案發後情緒失控,有明顯創傷症狀,出現嚴重焦慮及情緒低落。母親又透露被告在性方面有諸多異常要求,二人在管教女兒時曾起爭執。
李官判刑時斥被告嚴重違反作為繼父的誠信,對母女二人的身心造成難以修復的傷害;案發時間長達3年多,女童案發時僅10至13歲,難以想像她所受委屈,被告的行為對女童身心構成長遠影響,必須嚴懲。李官指被告沒做避孕措施,以及對女童造成嚴重心理傷害,均是加刑因素,終判被告監禁12年。
【案件編號:HCCC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