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拉起事後早產 婦控阻差辦公稱產後抑鬱
【明報專訊】今年1月一名懷孕7個多月的孕婦在土瓜灣住所樓下遭警員截查身分證時,被指不合作,雙方糾纏,其間孕婦疑遭拉起後跌在地上,3日後便早產。
被告劉笑芬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8月19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劉笑芬透露,她事後患上產後抑鬱症,早產的兒子亦經常未能入睡及嘔奶。
500元保釋 稱沒能力聘律師
被告劉笑芬(43歲),報稱無業,被控2021年1月20日在土瓜灣永耀街13A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署警長劉芷芬、警長黎錦耀及警員廖逸山。被告昨由當值律師代表,在庭外被問到會否聘用私人律師時,她表示財政上沒能力聘用。
在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下,裁判官梁嘉琪批准被告保釋,但要求將原有保釋金由200元增至500元,並且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更改地址前須24小時通知警方。
早產兒子深切治療兩月
劉笑芬在庭外表示,兩母子現時身體均差,兒子早產約兩個多月,出生後亦在深切治療部留院兩個多月,現在「身體器官差」,亦經常未能入睡及嘔奶;至於自己亦患上產後抑鬱症,昨上庭前亦失眠。
【案件編號:KCCC17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