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被告到示威熱點 反映意圖犯案
【明報專訊】唐英傑被指藉展示「光時」旗煽動港獨,控方陳辭特別提及被告當日精神狀態(state of mind),指反映有意圖犯案。另據被告手機法證檢驗,Google雲端硬碟有名為「光復香港」文件夾,及一段與「恐龍BB」WhatsApp對話,包括被告稱要到一間咖啡店,認為「呢個時候就啱啱好喇」。
指被告2019年起在港 應識國安法
控方指出,被告接受本地教育,2019年6月起身在香港,去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有大量新聞報道及評論提到《國安法》立法的內容,認為被告當時對《國安法》生效有一定認識。
WhatsApp收警舉紫旗照
另外,被告案發當日曾與一名為「恐龍BB」(Dinosaur BB)的人WhatsApp聯絡,其中一段對話顯示時間為14:57:23,被告得知當日紅磡海底隧道設路障,告訴「恐龍BB」打算經東隧到銅鑼灣一間被指「安全點」的咖啡店。之後對話顯示時間為15:00:56,「恐龍BB」稱「好遲」,被告以語音回覆「唔遲呀,佢哋𠵱家先聚緊人,呢個時候就啱啱好喇」。另外「恐龍BB」曾向被告發送一張警方展示紫旗警告市民勿違反《國安法》相片,及一張被告在沒營業的餐廳及持有旗幟的屏幕截圖。
控方:無視警阻攔 目的煽動他人
控方指出,被告行為意圖需考慮當時社會環境。國安法6月30日晚上11時生效,當天是實施首日,亦是特區成立日。被告犯案地方是過去幾個月示威廣泛地點,且社會當時對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有激烈討論,反映被告有意圖犯案,欲透過旗幟向途人傳遞信息,因此他駕駛時雖看到有警員阻擋,但選擇無視,目的是煽動他人作類似行為。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