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確認1座建築遺產物業 卻遭翻建建築商無許可下摧毀
鄰里震動 議員要求嚴肅處理杜絕類似事件
【明報專訊】多市議會近期確認的一座建築遺產物業﹐被從事翻建的建築商業主在無許可下摧毀﹐引起鄰里社區的震動。雖然業主購買時該房屋還不是建築遺產﹐但區內議員認為不能輕易放過此事﹐而需要嚴肅處理﹐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該建築物業的地址是19 Plymbridge路(圖)﹐坐落在央街夾York Mill路區域。
該物業現在的業主是Mohammad Kassinan,此人從事豪華房屋的翻建。他和另外一人合作,於2019年以430萬元的價格買下這個2.4萬平方呎的物業。
到2020年11月﹐業主通過代理向市府申請翻建該房屋。他們希望對於規劃附例進行局部修改﹐允許建立2層獨立屋﹐總面積8600平方呎,不包括一個設計中的土庫。現有物業擁有泳池,但無土庫。
市府官員於2021年就此事完成報告﹐建議北約克規劃調整委員會否決業主的申請。因為﹐區內的規劃附例僅允許房屋的長度為16.8米﹐但申請的長度則為36.6米。這樣的長度之前從來沒有人提出過申請﹐這已經不是局部調整了,無法保持社區現有的建築風格。由於市府建築遺產官員需要更多時間對該物業進行評估﹐因此有關附例修改的申請尚未進行討論﹐不過已經預定了時間。
而在今年3月﹐多市議會投票決定﹐將該物業列為本市建築遺產。市府之所以做出這項決定﹐根據2大因素,一是房屋的文化歷史﹐第二,該物業是20世紀初的馬廊,有十字山牆屋頂。
代表業主的律師﹐為此向區內議員羅賓遜(Jaye Robinson)發信﹐對於推遲其客戶的附例申請討論﹐而給予市府更多時間進行建築遺產評估,表達失望。
到了5月24日﹐業主在沒有獲得市府許可下,聘請了人手,開始拆毀房屋。但是次日﹐5月25日﹐市府已經派人在現場設立屏障﹐阻止拆毀﹐並貼上告示﹐稱業主必須先獲得許可﹐才可摧毀房屋。
按照省府的建築規範法﹐未獲許可拆毀房屋﹐初犯罰款5萬元﹐之後每次10萬元。羅賓遜則在市議會發出一個動議﹐要求市府官員提出更多方法﹐來保護城市的建築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