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官升上訴庭 法律界:潘敏琦有官威
【明報專訊】司法機構昨(8日)宣布委任原訟庭法官潘敏琦、林雲浩和周家明為上訴庭法官,任命由特首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所有任命今(9日)起生效。潘敏琦近期審理多宗反修例的上訴和刑期覆核案,周家明則專責司法覆核,去年11月與林雲浩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屬違憲。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潘敏琦處理刑事案較「有官威」,至於周家明和林雲浩撰寫的判辭有質素,「早就應該升官」。
潘敏琦及周家明現時為高院原訟庭法官,林雲浩則為高院原訟庭法官及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3人之中,53歲的法官林雲浩最年輕,而林雲浩及周家明都是資深大律師。此外,法官周家明因為處理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的人身保護令申請,獲委任為《國安法》指定法官。
現年59歲的法官潘敏琦從1994年起加入司法機構,從常任裁判官一職,晉升至區域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潘官較為人熟知的是處理不少反修例刑期覆核及上訴案件,包括駁回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的定罪上訴。
周家明林雲浩曾裁《禁蒙面法》違憲
至於57歲的法官周家明私人執業20多年後,於2010年擔任高院原訟庭特委法官,4年後獲委任為高院原訟庭法官。周官擅長處理司法覆核案件,包括在前年11月與法官林雲浩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屬違憲,惟之後被上訴庭推翻裁決。另在「803基金」覆核毛孟靜寓所涉僭建一案,周官拒絕批出覆核許可。
法律界:周官林官「早就應該升」
不願具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潘官在行內「聞風喪膽」,在反修例案件出現之前,已被形容為定罪率較高的「釘官」;至於周官和林官擅長處理民事性質案件,周官以勤力著稱,林官判辭的邏輯清晰,「早就應該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