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警署外集結 官質疑控方播片複雜化
【明報專訊】前年10月底屯門一帶傳出刺鼻不明氣體,多人不適,一批市民兩天後包圍警方大興行動基地要求交代,引發警民對峙。兼職男售貨員當晚戴口罩參與,被傳媒拍到用雨傘遮掩其他示威者拆路邊圍欄,又協助將圍欄搬到路上,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3罪,還押至6月16日判刑。其間控方堅持播放案發片段,遭法官質疑「係咪將件事複雜化驉H」
被告鄧皓仁(25歲)承認各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名罪;辯方求情稱事件與2019年的社運沒直接關係,案情較輕微,懇求輕判。
控方在庭上要求播放約30分鐘影片,讓法庭看到集結全貌,遭法官李俊文及辯方質疑是否有必要,認為控方案情上的文字及截圖已足夠。李官最終容許播放,但批評控方播片安排混亂,法庭難以記錄,再次質疑:「係咪將件事複雜化驉H」又指從影片所見,事件開始時表現和平,只是有人向天照雷射筆,控方回應「射雷射筆已經係一個襲擊」。
控方案情指出,前年10月30日晚上近9時,約200名示威者包圍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呼叫「黑警死全家」、「死黑警」口號等,之後示威者沒聽從警方警告離開,拆下路邊圍欄等堵路,又拉魚絲橫跨馬路阻警方前進,其間穿黑衫褲、戴灰黑色口罩的被告被傳媒拍攝到用雨傘遮掩其他示威者拆鐵欄,又協助將鐵欄搬到路上。當晚10時許警方展開驅散,在建生h商場拘捕被告,在其背包搜出一包膠索帶。
【案件編號:DCCC746、7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