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度持刀劫便利店 3青年認罪
【明報專訊】本港多間便利店去年2月的半個月內接連發生多宗持刀劫案,警方事後拘捕3名無業青年,他們昨日在高等法院分別承認搶劫和企圖搶劫罪,法官批評其中一人涉販毒被捕後不久,「仲夠膽同人一齊打劫」,情G嚴重,押後至8月23日判刑。
一被告保釋期間犯案 官:好嚴重
被告依次為謝震浩(20歲)、關少傑(19歲)和胡樂(18歲),當中首被告承認7項搶劫和一項企圖搶劫罪,其餘兩名被告各承認一項搶劫罪。相關罪行日期介乎去年2月3日至19日,被告分別持刀在元朗、天水圍、屯門、上水及葵芳共8間便利店搶劫,劫去約5.6萬元和17包香煙。
控方透露,首被告有搶劫案底,次被告則在干犯販毒罪後,在保釋期間犯下本案。法官得悉次被告情G後表示「好嚴重」,考慮就本案判處監禁。至於第三被告則沒有刑事紀錄。
【案件編號:HCCC 3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