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料今年六四集會被禁 建制紛指「結束專政」危國安
【明報專訊】支聯會多年均在維園舉行燭光集會悼念六四,在疫情、《港區國安法》下,各方今年對舉辦集會未感樂觀。多名建制陣營者開腔指支聯會綱領中「結束一黨專政」涉挑戰中國根本制度;若警方不批准六四集會而市民仍參與或違法。有法律界人士稱,即使多名市民在無組織下不約而同攜蠟燭往維園,亦有法律風險,因表面上難以分辨是否有參與集會意圖。
鄒:悼念是權利 會自己做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接受國際關係學者沈旭暉訪問時稱,對六四集會獲不反對通知書不樂觀,「覺得佢會禁止集會的可能性都幾大」,若遭反對,她說現實上支聯會未能呼籲集會,但個人層面,她認為悼念是其權利,「會自己去做」。支聯會常委趙恩來說,國安法下合法與否界線模糊,斥建制派言論是心理戰術,冀令市民不再發聲質疑政府。
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於本報撰文,稱香港已進入國安法年代,過去損害國家安全的事,不等於現時可「照辦煮碗」。他說支聯會辦「結束一黨專政」的六四集會遊行,屬危害國安。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接受《星島日報》訪問稱,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綱領涉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她稱若警方不批准六四集會、仍有人呼籲「個人名義」出席,涉煽惑罪、或犯國安法;若市民參與集會,會觸犯未經批准集結、非法集結以至暴動等罪。
大狀:共同持燭可成集會證據
對於若市民在無組織下持蠟燭到維園,大律師黃宇逸稱,共同手持蠟燭本身可成集會證據,若人數多於50,表面上難分辨各人是不約而同抑或有意圖到場集會,故會有法律風險;若現場有人共同叫口號,會加強參與集會的證據。被問到「結束一黨專政」等綱領有否涉違國安法,黃稱國安法並非平日詮釋法律條文的邏輯可理解。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若市民獨自悼念,不受規管;但若各人做同一舉動、行為,或被視為共同目的聚會;若是不約而同到維園悼念六四,法律上會有灰色地帶,要視乎具體情况,舉例控方或依賴新聞報道、社交媒體群組等說法,指參與者是共同行事。
天主教7堂區6?4辦追思彌撒
另外,天主教西灣河聖十字架堂昨晚舉行「為中國教會祈禱日彌撒」,由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主持。彌撒尾聲,教會預告6月4日晚上將有7個堂區舉辦追思亡者彌撒,悼念當年逝世犧牲的人,並提醒信徒毋忘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