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中指車長控危駕 警否認受辱誣衊 被告稱響咹為提馬路警員 控方指駕駛水平低於合理
【明報專訊】新巴司機被指去年9月6日九龍遊行期間,駕駛970號巴士至油麻地彌敦道時無故響咹、駛近警員及清潔工,並於薄扶林道雙手離軚,他否認危險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兩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藝人張繼聰胞弟、警長張繼安供稱,他當時站在馬路石壆聽到響咹聲,並見巴士駛近,轉頭便看見司機扭軚及向他舉中指。辯方質疑張因不滿司機舉中指才虛構對方危險駕駛,張不同意。
被告張浩然(37歲),報稱專營巴士司機,被控2020年9月6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為TR7971的雙層巴士,另被控同日在薄扶林道近何東夫人紀念堂外,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同一巴士。
清潔工朱佩媚供稱,當時正清潔彌敦道馬路中間花槽,看到多輛巴士迎面而來,聽到巴士響咹時「嚇一嚇」。她在盤問下同意,已習慣在馬路上推手推車逆線而行,巴士會近距離駛過。
警:其他車駛過「都無𠵱架咁近」
時任公共關係科社交媒體傳訊組的警長張繼安供稱,當日與同袍站在彌敦道馬路右邊石壆,突然聽到響咹聲,並見巴士在5至6米外駛過,稱其他車輛駛過時「都無𠵱架咁近」,形容情况危險,他隨即望向司機位,見戴粉紅色防毒面罩的司機向其方向扭軚,再用左手向他舉中指。辯方盤問時稱,張只是不滿司機向他舉中指,才虛構對方危險駕駛,張不同意。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定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稱在薄扶林道行駛時,掛在後方的背包搖晃影響他眼角視線,故脫下右手手套將其固定;礙於其左手無名指曾骨折,他習慣雙手都戴手套保護及緊吸軚盤,於是用右前臂頂着軚盤7秒,其間趁機戴回手套。
被告續稱,駛經彌敦道時,見到右方的清潔工便將軚盤轉左,惟見左邊有大量防暴警企出馬路,故用直軚行駛,及後才用右軚,從沒扭右特意威嚇石壆上的警員,而響咹是為提醒左邊站在馬路、背向他的警員小心。
控方指故意駛近嚇警 車長否認
他在盤問下承認曾向警方舉中指,稱當日塞車,又要顧及於巴士站橫泊的警車及馬路上的警員,「我係嬲嘅」。控方指稱,被告邊舉中指邊響咹駕駛是低於合理駕駛水平,以及他是故意駛近威嚇警員,被告否認。控辯雙今日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KCCC229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