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再生能源潛力有限 碳中和須區域合作
【明報專訊】港府力爭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使用潔淨燃料發電是達標關鍵。環境局稱,本地可實現的可再生能源潛力相當有限,面對類似限制,世界上很多大城市均透過與鄰近區域在清潔能源方面合作,讓這些城市減碳。若本港要實現碳中和,區域合作是一個必須認真考慮的方法,而合作可有不同方式,現時政府對所有方案持開放態度。
中電表示,本港發展可再生能源空間有限,未來風電會用來取代煤電,但燃氣發電仍有碳排放,中電其中6台位於龍鼓灘的燃氣機組自1997年已運作,2050年前會退役,屆時是否有其他方案代替天然氣發電,仍需研究,亦要視乎科技發展,例如外國近年已試驗氫氣發電。
本月初中電首席執行官藍凌志接受傳媒訪問稱,中電樂意在大灣區投資,將電力輸往香港;不過,中電發言人補充,中電連接華南地區的電纜擴充容量有限,加上在其他地點另建新電纜,因土地用途及環保等因素限制幾乎不可行,而輸入風電成本預料不比香港低。
港燈表示支持政府訂立的205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港燈會透過「煤轉氣」轉型,開發可再生能源項目,以及長遠考慮在香港多方面發展零碳能源。
專家倡跨境植樹抵消碳排放
城大管理科學系副教授鍾兆偉去年發表題為「香港的無煤未來」的文章指出,本港可再生能源資源有限,難大幅取代天然氣發電,但不應透過主要輸入核能來考慮區域合作,而是要尋求其他替代方法,例如跨境植樹以抵消碳排放。他以本港每年電力增長1%推算,到2050年香港總售電量約630億度電,約需香港面積52倍的土地來種樹,才可抵消以天然氣發電所產生的3080萬公噸二氧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