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倡港採按樽制代回贈制 每個1元
【明報專訊】本港2019年棄置15.5億個飲品膠樽,但最常見的1號膠樽(PET)回收率僅0.5%,政府建議推行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見另稿),每個膠樽回贈0.1元,但沒設下回收目標。綠領行動檢視逾10個推行生產者責任制的國家或地區,發現絕大部分地區均推行按樽制,當中回收率達到九成或以上的地區,每個膠樽的按樽費由0.93元至3.72元不等,認為港府建議每個膠樽回贈1毫缺乏吸引力,又指該計劃最終將回收責任卸到拾荒者身上。
港府倡膠樽回贈1毫「不吸引」
料最終回收責任卸到拾荒者
環保署回應稱,會參考公眾諮詢收集到的意見,為推展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制訂具體規管安排,以及長遠回收目標。該署又稱,每個膠樽回贈金額定在1毫的水平是經考慮一攬子因素後而訂,包括本地可回收物的市場價值及入樽機先導計劃回贈水平等,認為具一定吸引力。
綠領行動檢視歐美多國,絕大部分推行按樽制。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認為,環保署建議推行的回贈制度在國際間鮮有採用,在該制度下,消費者雖然毋須預先繳付一筆費用,減廢及回收意欲會較低,生產商更要負起支付回贈費用的重擔,不難理解有本地飲品生產商參與的組織免「廢」暢飲提出5仙的回贈金額,較政府建議更低;何漢威稱回贈水平完全缺乏吸引力,若按此方案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料回收率增長有限。
綠領行動高級公共事務主任黃宇深說,參考國際採用的按樽制、按樽費及回收率,建議本港以按樽制取代回贈制,每個膠樽按金1元,料本港亦可達到九成或以上回收率,他預料計劃落實後,1元徵費水平會沿用多年,故認為1元水平合適。在按樽制下,消費者購買膠樽飲品時,須預先繳付額外1元,零售商亦會在單據顯示出來;消費者交還膠樽可退回按金,若不交還膠樽便要承擔損失,回收意欲自然較高。至於飲品供應商及零售商,則只需付出循環再造費用;若採用回贈制,生產及零售商要付出回贈,只有資金流出。
被問按金高會否被濫用
環團:有條碼核實 信可堵截
何漢威補充,回贈制下,由於回收誘因較低,預料回收責任最終落在拾荒者身上,失去由消費者承擔回收責任的原意。對於按樽金額較高會否出現濫用問題,例如走私膠樽圖利,該組織稱環保署的諮詢文件已提到,屆時本地出售的膠樽飲品會有條碼和特定標誌核實,相信已可堵截大部分濫用行為。
環署:按金制或增零售行政負擔
環保署說,若推按金制,或會為零售商帶來額外行政負擔,回贈制則被視作計劃開支一部分,安排更具行政效率。發言人又稱,無論是採用「按金」還是「回贈」方式,都可達到鼓勵市民將用完的塑膠飲料容器交回指定的退還點循環再造的相同效果。
(城市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