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促交代 警未回應假新聞定義 重申危害公眾利益
【明報專訊】政府近日接連批評「假新聞」,警務處長鄧炳強更聲言會調查嘗試以假新聞危害香港安全的人。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上周四(22日)去信鄧炳強促請澄清三大疑問,包括假新聞的定義、什麼形式的報道會構成假新聞等。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代行回信,沒有正面回應FCC的疑問,也沒給予假新聞清晰定義,只重申假新聞危害公眾利益。
FCC質疑難兼容港府保障新聞自由承諾
FCC主席瑞凱德(Keith Richburg)在信中要求警方澄清三大疑問,包括在沒有假新聞法例下,究竟假新聞的實質定義為何;什麼形式的報道會構成假新聞,當局又基於什麼法律基礎調查及檢控。此外,該會稱港府曾承諾保障新聞自由,警務處長如今強調會調查假新聞,質疑兩者如何兼容。瑞凱德並說該會一直邀請處長親身到場演說,與會員對話。
郭嘉銓前日(23日)回信稱,警方作為執法機構,有責任維護法例和秩序,如有違法行為,警方會調查和蒐集證據,警方亦歡迎任何有助維護法治的條例。回信並指出,警方一直尊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在不影響行動效率的情G下,警務人員會協助專業採訪工作。此外,郭嘉銓提及自2019年起,除了發生一連串衝擊法治的暴力示威活動,「假新聞」和偏頗的新聞報道亦危害公眾利益,並扮演關鍵角色;警方會繼續探討可行方法,將公眾利益放在首位。
被問是否滿意警方的回信,瑞凱德向本報表示,該會感謝警方的迅速和有禮的回應,並期待繼續與警方溝通,探討這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