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揮陘M中槍癱瘓 地盤工囚兩年半 官:受傷非求情理由
【明報專訊】港鐵深水鶦2018年發生女警開槍案,中年地盤工被截停搜查時涉向警員揮舞陘M,遭女警開槍擊中胸口,事後下肢持續癱瘓,需以輪椅代步。他早前被裁定兩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成,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兩年半。法官陳廣池批評被告「缺乏悔意、毫無反省」,強調他因槍傷而要坐輪椅是不幸,但犯案時受傷並非求情理由。陳官稱不解其犯案原因,「是自尊心過高、過分自卑,或是對執法人員不友善,不得而知」。
被告周景登(57歲) 被控於2018年11月7日在深水鶦舅j堂12號舖外,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王嘉雄及女警袁嘉穎。辯方求情稱,被告在案中嚴重受傷致下半身癱瘓,相信往後都要坐輪椅,望法庭盡量輕判。
曾襲警判監7日 官斥無反省
陳官判刑時先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粗魯,但沒有暴力傾向或明顯心理障礙,重犯機率低。陳官說,本案重點是被告手持陘M,企圖傷害兩名軍裝警員,當時兩警合法截查被告身分證,沒有挑釁或不禮貌,然而被告老羞成怒下施襲。陳官稱,本案證據確鑿,但被告至今否認施襲,「缺乏悔意、毫無反省」。庭上透露,被告曾於2013年遇警員截查時拒絕合作,並推跌警員,被判監7日。陳官批評他沒珍惜機會,好好控制情緒,事隔5年半後變本加厲,干犯本案。
考慮身體情G 酌情減刑半年
陳官說本案有不少加刑因素,包括被告在繁忙時段犯案、陘M鋒利、施襲對象是警員、中槍後仍試圖取回陘M等。陳官稱相信被告無預謀,涉案陘M是其工作工具,但強調不明白其犯案原因,他以3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雖然受傷在法理上非求情因素,但考慮到被告身體情G,酌情減刑半年,終判被告入獄兩年半。
【案件編號:DCCC3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