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中大暴動案 控方:4人裝束在場逃跑證參與
【明報專訊】前年11月12日中大二號橋激烈衝突,兩名中大學生及兩名大專學生當場被捕,4人被控暴動、違反《禁蒙面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為首宗中大衝突的暴動案審訊。控方開案陳辭提及,有被告被捕後被搜出一張寫有「致所有真香港人,我]一定會贏」的白紙;又稱憑4人的裝束、身處現場及逃跑時被捕,足證各人參與暴動。辯方則透露不爭議現場有暴動,但爭議各人是否參與其中。
二號橋衝突 辯方:不爭議有暴動 爭議各人有否參與
4名被告為中大學生陳起行(21歲)、理大學生李俊皓(24歲)、IVE學生張俊浩(18歲)及中大學生鄧希雯(23歲),同被控前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黃亭陶(見另稿)及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陳、張及鄧同時被各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張另再被控管有一支激光筆。
控方案情指稱,2019年11月11日,二號橋被多人佔據,他們向橋下行車路及火車軌投擲雜物以癱瘓交通,警員到場驅散,並在翌日早上繼續在二號橋設防線,惟有大量障礙物擺放在警方防線前方50米,聚集人群持續指罵及挑撥警方,至下午2時,增至有百人聚集,警方一度展示橙旗及黑旗,但由於集結者沒實際攻擊,警方沒使用武力。
至近3時,校方與警方指揮官商討後,警方撤去部分警員,只留下5名警員駐守。不久後,聚集人群向防線推進,投擲汽油彈、磚頭及雜物等,有警員的制服和盾牌燒荂A警方展示黑旗及橙旗無效,現場的非法集結已演變為暴動。
警方於約3時24分展開拘捕行動,並在中大物業管理處附近制服正逃跑的4名被告及黃亭陶,其中首被告及次被告曾激烈反抗逃走。4人被捕時均身穿黑衣黑褲,被搜出防毒面罩、隔熱手套等裝備。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362/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