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5年任期後留白 鄧忍光:中央指示 譚耀宗料中央會提前講方法 劉兆佳:不排除日後組成微調
【明報專訊】中央修改本港選舉制度,港府配合修訂本地法例,相關綜合條例草案上周交到立法會首讀、二讀,有關法案委員會昨日首次開會,首次會議已進入逐條審議。選委會日後除了選出特首,亦新增職能為提名和選舉40名立法會議員;修例列明來屆選委會任期2026年10月21日結束,但至2027年2月1日才組成新一屆選委會,民建聯張國鈞等議員關注會否出現數月真空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透露,之後一屆選委會如何處理,得到中央部門清晰指示要「留白」,2026年10月21日後選委會是否真空,「中央稍後有另一個決定,但不是很快的事」。
修例列明:
任期2026.10.21結束
新一屆2027.02.01組成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暫未知有關的《決定》,他認為選委會任期5年不可能改變,而距2026年有幾年時間,料中央會提前公布解決方法由港府落實。至於「留白」是否為有機會調整選委會的組成,他稱如果是微細的調整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由特區立法。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稱,不排除日後選委會組成出現輕微變動,新的選委會組成未試過,中央汲取運作經驗後,再調整以更好地達到「愛國者治港」的可能性存在。
修例綜合草案,包括在《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9(2)條「選舉委員會須於行政長官任期將告屆滿的年份內的2月1日組成」後,加入兩款規定:就2021年而言須於2021年10月22日組成選委會;該選委會任期於2026年10月21日結束。換言之,來屆選委會在2026年10月完結後,至2027年2月1日才有新一屆選委會組成。
真空期立會或補選
謝偉俊認為有問題
建制派謝偉俊昨在會上提出,能否將第9(2)條刪去,令「留白」安排更清楚。鄧忍光回覆稱,第9(2)條選委會在特首任期屆滿年份的2月1日組成,下屆即是2027年2月1日,得到中央的指示是留白,不能在這刻判定這一日期是無效。
政府昨在會上強調,不會改動特首周期和選委會5年任期。謝偉俊認為,選委會出現如此長的真空期有問題,因立法會可能有補選,卻沒有選委會履行其法定功能。自由黨張宇人建議,將來選委會變4年一屆,配合立法會的任期。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回覆查詢時估計,今次短時間內修改選舉制度,不排除中央之後會再檢視。
林鄭稱會避席資審過程
曾國嚏G足令公眾放心無利益衝突
另外,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由特首委任2至4名官員為成員,特首林鄭月娥上周稱擬委任若干「社會人士」加入,而爭取連任的特首不應參與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關審查參選人的討論。熱血公民鄭松泰在會上稱,關心選舉制度的設計如何避免潛在貪腐或利益衝突,特首說會避席資審過程,卻無明文修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嬰^覆稱,資審委的內部流程未必全部在法律上寫明,但特首已公開說明若爭取連任會避席,屆時安排會按特首所言,相信足夠令公眾放心不會出現利益衝突情G。他說,特首稱引入若干名外界人士加入資審委,法例上可能會作適當修訂配合特首的新安排;相關的人要熟悉《憲法》、《基本法》和愛國者治港原則,能就參選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作判斷。
民建聯議員陳克勤說,資審委成員面對非常大的政治壓力,現時條文指出如果干擾影響資審委工作,最高罰款5萬元,認為無阻嚇力。曾國擎棖祟狳它章D理,會再研究罰則是否足夠。鄧忍光補充,被裁定違反者5年不得參選。
明報記者
(新選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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