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師暴動縱火囚4年半 男友高呼「等你出嚟結婚」
【明報專訊】前年9月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堵路及縱火,27歲女咖啡師被指把植物及紙皮丟入火堆助燃,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縱火罪及一項暴動罪成,昨在區域法院判囚4年半。被告父親聞判後痛哭,大聲疾呼「政府無良,殘殺青年」;被告男友則在她步入羈留室前大叫「時間好快過,等你出嚟結婚呀!」有旁聽者亦不禁落淚,紛紛上前安慰二人。
投紙皮助燃 求情稱無動武
被告蕭樂婷(27歲)被裁定前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兩度縱火和參與暴動共3罪罪成。她另被控管有一枝激光筆則罪名不成立。
辯方求情稱,被告患有抑鬱症及焦慮症,需定期覆診,較易衝動;又稱事件沒大規模暴力,無衝擊警方防線或投擲汽油彈,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而當時被告身上沒武器及縱火工具,並非有預謀犯案。
官認同沒預謀 指情節嚴重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同意事件並非經詳細策劃,但強調非法集結情節嚴重,被告有份在縱火時投入植物及紙皮助燃,可對在場者造成嚴重傷害。姚官將暴動罪量刑起點定為5年監禁;兩項縱火罪起點則為4年半,考慮被告對案情無重大爭議,節省法庭時間,各罪刑期再減半年,3罪同期執行,總刑期為4年半。
案情指出,當晚約百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縱火,其後警員在附近截停被告的車輛,在背囊搜出激光筆,事後警方從多個公開媒體片段中辨認出被告有參與縱火及暴動。
【案件編號:DCCC33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