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遭性騷擾跑4處方成功報案
5失職警員遭處分
[2021.04.13] 發表
【明報專訊】台媒周一(12日)報道,台灣新北市林口一名林姓女子在上班期間,遭另一名較資深的同事藉聊天時碰觸其身體多個部位。林女終於忍無可忍決定報案,惟跑了4個派出所及婦幼隊才成功報案。新北市中和警分局調查後認為,值班警員有處理失當被記過及處分、所長連坐申誡處分、保安警察大隊警員則申誡處分2次。
林女在某公司上班一年多,辦公室某男同事常會在聊天期間碰她頭、肩膀、手等部位。當事人在上月忍不下去決定到台北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報案,但值班警員建議她先向公司申訴。
她在家人陪同下到新北市婦幼隊提告,詎料竟被大門的保安警察大隊警員攔下,建議她前往中和警分局積穗派出所報案,但該派出所以公文往返需時為由,「推波」到林口警分局文林派出所處理,最後終於受理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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