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14控罪:失10年自由,我也只34歲
【明報專訊】自《聯合早報》報道指民陣遭調查,民陣召集人陳皓桓雖自覺犯國安法風險不高,友人仍相繼約他飯敘。現時面對共14條控罪的他,早已預料6月必然入獄,卻未特意為此準備。陳皓桓對《港區國安法》也感恐懼,但他只道,「告囉,就算給你10年(自由),(出獄時)也只是34歲」。
47名泛民主派因組織、參加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陳皓桓形容當下像當年東北案、雙學三子案「13+3」入獄,「倖存者」要頂位、補上。然而,不論是平日合作的各黨派人士,抑或與他主持網台節目的屯門區議員張可森、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當下都身陷囹圄,「一時間失去了47人」,令他倍感唏噓。
陳皓桓因去年參與遊行、集會,背負最少4宗案件、共14條控罪,「即使10月1日(十一遊行)不用坐(牢),10月20日(遊行)都要坐,即使10月20日不用坐,六四都要坐、七一都要坐」。他以黃之鋒前年包圍警總案刑期計算,預料每宗案件入獄約13.5個月,以此推斷,總刑期或長逾4年。惟他未特意為入獄作準備,只是常對他人笑道「出來(出獄)記得養我……阿姨我不想努力了」。
「看誰笑到最後」
被問到去年10月接任民陣召集人以來,可曾感到恐懼?陳皓桓只說前召集人岑子杰被襲擊時,他的確曾覺恐懼,「國安法也有點恐懼,但告囉,無辦法啦,給你10年,我也只是34歲」;他說過往主持節目曾接觸不少年輕人,各人縱然不想入獄,「但大家會都這樣想:『看誰笑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