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資格審委應熟基本法 翟紹唐倡委退休終院官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前日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包括設立特首、選委會、立法會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估計,委員會是一個獲授權的法定組織,成員應包括熟悉《基本法》及相關法律的人,他同意人代、政協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較為熟悉。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建議委任社會上德高望重的人,如兩位退休終審法院法官。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相信,委員會只需提出不信候選人真誠愛國就可不讓民主派參選,候選人未必能對決定提司法覆核。
李永達:遭DQ參選人或難覆核
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昨在新聞發布會表示,資格審查委員會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重要制度保障,目的是要把「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區管治架構之外,對候選人做資格審查,與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兩回事,不存在任何的矛盾和衝突。
資深大律師翟紹唐昨出席團結香港基金交流會表示,資格審查委員會相當重要,他建議委員會的規模「不需要很大」,人數約為12至20人,由社會具知名度、公信力的人主持,例如是兩位退休終院法官、立法會前主席、前特首或前政府官員,其他成員亦需是「社會德高望重、有名望,大家都接受的」。
譚:當選後委會續監察
譚耀宗昨稱,委員會未有具體細節,但審查候選人資格非「鍾意點就點」,而是按基本法、《港區國安法》、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的解釋和人大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等為依據,委員會會從候選人過去言論及行為評估是否可信賴,當選後亦會繼續監察。他說委員會亦要有強大的秘書處,助成員收集及分析大量資料。
劉兆佳:委員應能獨立調查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資格審查委員會應有獨立調查能力,建議有需要時駐港國安公署和警方國安處可協助;他認為成員多數會由政府官員、有社會名望的人組成。
李永達則認為,設資格審查委員會代表選舉主任不被信任,因擔任選舉主任的政務官要看規則做事,而完全受到控制的委員會才會獲北京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