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兩大學生拒服役 永久不得恢復學籍
【明報專訊】浙江省台州市天台縣政府周二(9日)發出通報,稱當地兩名男子因怕苦怕累拒服兵役,予以處罰,除罰款5萬元人民幣,還包括永久不得恢復學籍、兩年內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不得辦理出境手續等,並披露二人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及就讀學校。
罰5萬人幣 列失信名單
通報稱,周×、戴××在去年9月從天台縣入伍解放軍北部戰區某部,在新兵訓練期間怕苦怕累,多次以適應不了部隊生活為由提出退兵申請。
在部隊各級、兵役機關和家長反覆勸說下,仍態度堅決。二人去年12月被依據《解放軍紀律處分條例》按拒服兵役除名處理,退回原籍。
處罰措施包括兩年內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不得辦理出國(境)和升學手續;戶籍信息系統永久標註為「拒服兵役」,永久不得恢復原全日制高校學籍。二人還被納入「國防義務失信名單」,在辦理個人信貸、融資、信用卡等金融服務時,將作為重要參考,從嚴審批。
此外,二人作為拒服兵役的「反面教材」,將透過新聞媒體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