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姑娘任信託受託人裁失職 何鴻章子何豹獲賠1元
【明報專訊】已故富商何東爵士長孫何鴻章的兒子何豹,於2006年入稟高院控告「十姑娘」何婉琪,指她擔任何鴻章為子女成立的兩份信託之受託人時失職,令何豹受損失。案件纏訟15年,高院昨頒下判辭,裁定何婉琪有失職,惟何豹「無心戀戰」,未能就實際損失舉出實質證據,故判他只獲1元「象徵式賠償」。
原告何豹,被告為何婉琪(2018年離世)的遺產管理人何東舜銘、何鴻章(2017年離世)及Hotung Estates Limitied。法官陸啟康在判辭中先交代背景,指何鴻章早年為子女成立兩份信託,何婉琪為委託人,何豹則為其中一名受益人。何豹認為何婉琪在3方面失職,包括何婉琪未有在何豹21歲時,告訴他兩份信託的存在;在1997至99年間,何婉琪管理其中一份信託財政時,偏坦另外兩被告;何婉琪將其中一份信託下的地皮以低於市價售出。
官稱何豹「無心戀戰」 未舉實際損失證據
陸官稱,對處理何豹索償有極大困難,除因本案歷時已久,何豹在審訊中亦「無心戀戰」,無提出足夠證據就聲稱何婉琪的失職而證明自己的實際損失,例如無找會計師為信託核數、未有對地皮自行再估價,故證據上看不到何婉琪有偏坦另外兩被告或將地皮賤賣,她唯一的失職在於無在何豹21歲時,告知他是兩份信託的受益人,或令他失去自行管理財產機會以致有損失,但何豹未能舉出證據,證明自己有任何損失,故判何豹只可獲1元「象徵式賠償」。
【案件編號:HCA12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