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比例代表制」民建聯倡議 稱維護小黨利益
【明報專訊】中央「護法」、人代、政協等連日稱比例代表制需修改,包括稱認受不足、易令「極端力量」進入議會等。翻查資料,回歸前後,香港8年內先後用了3種不同選舉制度,包括「雙議席雙票制」、「單議席單票制」,其後則改用比例代表制。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學者馬嶽、蔡子強2003年出版書籍《選舉制度的政治效果—港式比例代表制的經驗》,詳述立法會直選制度演變與爭論。
回歸前採另兩制度 民主派直選大勝
書中提及,在1991年立法局分區直選採用「雙議席雙票制」,當年民主派政黨港同盟、匯點在18個直選議席中獲14席;其後民建聯建議採用比例代表制,認為票數比例可按比例轉換成議席數目、維護小黨利益。
1995年立法局選舉則改用單議席單票制,民主黨、民協在20個直選議席中共獲14席;中方成立的特區籌備委員會及屬下小組其後僅以多議席單票制、比例代表制兩選舉方法諮詢公眾,最終通過以比例代表制作為1998年起的立法會選舉制度,並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