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從澳洲事件汲取教訓:立法要求fb等網絡平台轉載新聞內容需付費
【明報專訊】聯邦文化部長吉爾伯特(Steven Guilbeault,圖)表示,他將繼續推進擬議中的立法,該法案將要求Facebook(fb)等網絡平台轉載新聞內容時向相關新聞機構付費,而他希望該社交媒體巨擘不會作出反擊。
吉爾伯特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電台(CBC Radio)《眾議院》(The House)節目的訪問在前天(27日)播出。他在節目中時指,fb早前封鎖澳洲用戶分享和觀看新聞媒體內容,以及一些政府專頁,藉此試圖阻止澳洲政府通過類似法律,致使該公司形象大受打擊。Google也威脅暫停讓澳洲用戶使用其搜索引擎,讓它跟澳洲主流媒體達成收入分享協議,以便能在Google服務上顯示新聞報導連結。
吉爾伯特說,「我認為需要從澳洲剛發生的事件中汲取教訓。第一個教訓,只要我們有理由去解釋為何這些公司需要接受監管,fb就會輕易讓步。(這)只是證明了一點,那就是他們已太長時間不受監管,必須改變這種狀況。我認為從中汲取另一個教訓是,我們需要各國合作行動。我們需要尋找國際盟友並同心協力去做這件事,因為對方是極龐大而且有勢力的公司。」
澳洲政府上周三(24日)通過《新聞傳媒議價法》,要求fb等社交網站跟當地新聞機構協商來為新聞內容付費。事隔兩天,fb宣布雙方經協商後達成讓步協議,並解除在澳洲對新聞傳媒的封鎖。
《環球郵報》(Globe and Mail)日前報道,fb準備跟加拿大新聞出版商討論版權協議,但確實時間和細節仍待敲定。吉爾伯特指,自從澳洲該條新法例生效以來,他未有跟fb的職員討論有關問題。
有論者指,澳洲政府並非完成獲勝,該法律允許那些網絡公司跟澳洲媒體公司磋商協議,只有在未能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有關問題才能轉由獨立仲裁員處理,而且此舉未能保障較小型的媒體公司以及其新聞從業員,並只有大型新聞機構獲益。不過,吉爾伯特稱,他不同意有人批評澳洲只通過一條已淡化的法律。
但他指,他意識到不應讓fb等社交媒體只跟加拿大最大媒體連鎖集團談判,「這肯定是我們首要考慮的事情。我們需要確保……就這個問題採用加拿大自創的方法,因為我們不能依樣畫葫蘆。我們希望確保一件事,那就是我們的模式既服務本國的較大型(新聞機構),也顧及中小型(媒體)公司。」
吉爾伯特並透露,其部門預計將在接下來數周內提出法案,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採取行動,打擊仇恨言論、性剝削(Sexual Exploitation)以及其他網上暴力。
有關計劃是增設一個全新的監管機構,來監控網上活動,並獲授權強迫互聯網供應商在24小時內刪除違法內容,否則面臨嚴厲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