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侍應集結罪成囚9月 官:攜手套非旁觀者
【明報專訊】前年8月5日網民發起全港大罷工,男廚房工人和女註冊社工否認在大埔太和路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裁決。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否定二人在行人路旁觀的可能,稱若旁觀事件用眼便可以,質疑「被告的手套是用來做什麼的呢?」認為唯一可能是二人與非法集結者同流合污,動手敲打雜物,用以投擲警方及堵路,故戴上手套以免傷手,裁定二人罪成,判處監禁9個月。
蘇官裁決時又稱,被告姚志聰(22歲)及郭煥琳(26歲)於太和路被制服,而警方是沿馬路推進,認為他們不會從兩旁的行人路走出馬路,必定是身處集結人群中向後走。
求情稱無證據與暴力事件相關
辯方求情稱,沒證據顯示二人與暴力事件相關,又呈上被告姚志聰、家人和老師的求情信,家人形容他本性善良,十分照顧家人,其中辯方引述被告兩名妹妹的求情信,文筆稚嫩但真摯誠懇,指「被告是個好哥哥」,被告聽到後雙眼泛紅,一度用手拭淚。
辯方又稱,被告郭煥琳是註冊社工,但因案件影響她未能獲取錄,事後已感痛苦及內疚,自小志願就是成為社工,惟現時未能如願,望法庭輕判,讓她早日重投及回饋社會。蘇官聽畢求情後,隨即判二人監禁9個月。
認集結少女獲副校求情
官質疑師長無提醒守法
另外,前年10月有網民發起「神獸罷鷲」行動,有示威者在荃灣南豐中心外堵路,案發時13歲、現年14歲女生遭警方制服,她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其間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繼續保釋外出。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法庭收到不少求情信,當中包括被告中學的副校長,惟當時社會已經歷一連串的社會事件,質疑被告的師長當初有否警惕學生應小心違法風險,認為師長有否作相關提醒會令「真誠度有好大差距」,「(求情信)只講成續好、品性點優良,事後會點支援,內心有多少真誠?」
【案件編號:FLCC 1433、WKCC 3737/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