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倡立會罰違規議員「停賽」
【明報專訊】建制派醞釀大規模修改《議事規則》,繼早前討論禁止點算法定人數,議事規則委員會日前亦就議員「停賽」發放諮詢文件,當中建議,在立法會各會議上作出「極不檢點行為」的議員,須被點名及暫停立法會職務,「停賽」時段按倍數遞增,首度「停賽」為期一周,其後每次「停賽」為期2周、4周、8周,如此類推,並諮詢應否作財政處分、扣起議員薪津。
停職長短按犯規次數倍增
議事規則委員會發放諮詢文件,稱委員會同意現有《議事規則》罰則不足以處理議員極不檢點行為,應另訂處分。當中建議,如立法會主席認為逐議員離場不足處理極不檢點行為,可點名議員,其後由代主席動議「暫停職務議案」並由立法會通過。委員會建議,有關做法可涵蓋立法會大會、內會及財委會。
「停賽」期間,議員不可參與立法會所有事務,包括處理申訴。至於其間應否扣薪津,委員會徵詢議員意見,包括應只按比例扣起議員酬金,抑或同時扣起其發還工作開支。
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表示,「停賽」、「罰款」已討論多年,但他認為,目前律政司常以《特權法》控告民主派議員,甚至可能上升至國安法層次,對反對派更具阻嚇力。他又稱,若立法會變為「民主花瓶」,議員權力被閹割,「我們會否回去選,這是最大的問號」,稱若民主派在議會再無抗爭空間,有可能杯葛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