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雅簽120日臨時約 工會促港台「還公道」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的公務員試用期合約昨日正式終止,管方早前以有關她的調查仍在進行為由,要求她於昨日中午前另簽署新一份為期120日的合約。港台昨回覆,利君雅已簽署新合約,並即時展開與人事聘用相關的程序。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促請管方尊重公務員評核制度,根據利君雅過去6份工作報告辦事,確保如期完成調查,還她公道。
利君雅2017年10月入職港台,其公務員試用期合約為3年,後因管方重啟調查有關她的投訴,延長其試用期120日,至本月30日。管方本月22日向利君雅稱其合約將終止,要求她回覆是否接受新合約,並稱待有關她的調查完成才處理她的約滿酬金。
工會:無理扣起酬金 擬明向廣播處長跟進
工會認為,利君雅的公務員試用期合約完結,其工作評估報告反映表現優秀,理應獲發約滿酬金,管方並無理據扣起利君雅的約滿酬金,批評管方以行政手段欺壓同事,工會擬明日向廣播處長梁家榮跟進利君雅約滿酬金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