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拒頒臨時濟助令 黃馮律師行資金續凍
【明報專訊】黃馮律師行因涉違《律師帳目規則》,以及有前僱員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去年12月24日被律師會介入接管,業務即時結束,所有戶口和客戶資金被凍結。律師行其中一名合伙人後來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接管決定,並於昨日向法庭申請臨時濟助,要求將去年12月至今年2月的資金和文件交由另一名律師接管,以繼續處理交易。法庭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批出臨時濟助命令,但排期下月11日覆核許可聆訊。
代表申請人伍永雄的一方昨表示,律師會指控律師行出現2300萬元缺款,或與律師行營運混亂的問題有關,而非涉不誠實作為,亦與前職員挪用約600萬款項無關。申請方同時呈上受影響客戶的聯署信,形容影響900人,認為他們有需要取回畢生的積蓄。
呈客戶聯署信 稱影響900人
申請方又質疑,律師會調查歷時6個月,目前查出律師行出現缺款,以及前職員挪用款項,惟律師行已按律師會要求填補款項,涉事職員亦已離職,認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其他客戶資金同樣被挪用。
律師會一方則表示,律師行管理客人和戶口的做法值得質疑,目前調查亦只是冰山一角,形容律師會同樣基於公眾利益而採取有關行動。假如法庭批出臨時命令,將會引致無可逆轉的局面。
官:律師會應全力助受影響客戶
法官高浩文昨駁回律師行申請,認為律師行未曾就前僱員挪用款項一事報警和通知律師會,或成為律師會進一步調查的原因。法官同時提醒律師會,應採取一切辦法協助受影響的客戶,不應忽視每名客戶的利益。
【案件編號:HCAL 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