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墮樓案 指東華沒有效機制制衡校長 家屬方結案:前校長欠反省 仍在卸責
【明報專訊】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前年3月在校內墮樓身亡的死因研訊,昨日已完成傳召證人,家屬一方隨即作出結案陳辭。家屬代表大律師批評前校長羅婉儀欠缺自省能力,事隔多月仍想推卸責任,斥她「根本係未學識呢一課」。大狀又稱,學校管理和文化出現很多問題才引致今次事件,認為事件主因是東華三院缺乏有效制衡校長的機制。
醫生:死者患抑鬱 無輕生念頭
最後一名證人、葵涌醫院精神科醫生陳卓姿昨供稱,死者林麗棠一直就抑鬱症覆診,她於2018年5月首次見林,林透露被校長責罵,工作壓力令她持續情緒低落,影響食慾及睡眠;但林不想請假,故陳只給她處方抗焦慮藥。林之後覆診3次,情緒穩定,沒有輕生念頭,亦沒有提及與校長的關係。
家屬代表大律師沈士文陳辭稱,毋庸置疑這是一宗自殺事件,而死者困擾必然和工作相關,尤其是澳門交流活動一事。他強調死者事發前曾5次求救,包括向同事哭訴、親赴東華三院總部求助、向妹妹發信息稱「唔想再見到校長醜陋麰惜捸v等,但可惜一切呼喊來得太遲。
律師質疑學務主任做法
「羊求救會唔會叫狼關顧羊」
沈續稱,東華三院在港服務多年,其精神是救急扶危,但諷刺的是,因學校領導層造成的壓力,犧牲了一名專業老師,與救急扶危背道而馳。他又說,學校強調尊重,但不同教師均表示不受前校長羅婉儀尊重,亦是一大諷刺。
沈提及,庭上有證人自言應為事件負上部分責任,反問「係咪有人欠缺自省能力?過20個月仍想搵藉口推卸責任?」他指羅將漏發通告的責任放在死者一人身上,因此事要求對方辭職是不合比例;又斥責羅沒有負起校長的領導責任,在墮樓事件後沒有處理家屬和師生情緒,逃避調查,「睇佢鰨x上麊竁F和盤問,佢根本係未學識呢一課」。
沈批評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周志堅接見死者前後致電羅的做法,反問「你會唔會鰤戌洇@出求救時,叫隻狼去關顧翻隻羊?」另外,沈認為匿名投訴能避免教師被秋後算帳,質疑東華三院對匿名投訴的處理。他又斥責校董會長期將學校管治責任推卸給校長,總結道「沒有制衡校長作風、管理文化,就係事件鴷D因」。
【案件編號:CCDI 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