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林麗棠前後 東華主任兩電校長 稱不認為會面屬「投訴」 家屬方質疑違保密原則
【明報專訊】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前年3月6日在校內墮樓身亡,死因庭昨第5天研訊。早前庭上證供稱,死者事發前一天曾赴東華總部投訴時任校長羅婉儀。接見她的東華三院學務主任憶述,死者表達了與羅的不愉快事情,他在會面後致電羅,提醒羅「好好睇住林老師」。家屬代表律師質疑學務主任違反投訴的保密原則,學務主任不認為與死者會面屬「投訴」,稱致電校長屬正常處理。
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小學)周志堅(圖)供稱,他曾任15年小學校長,前年1月上任該職,管理東華三院屬下14所小學。事發前一日下午,他收到通知,林麗棠要求到總部面見總學務主任,但因總學務主任不在港,由他代為接見。他致電羅婉儀詢問是否知道此事,以及了解學校發生何事。
稱囑校長「睇住」林老師 認沒徵死者同意
周憶述,林在會面提及因漏發通告而遭羅責備,亦透露和羅不咬弦,她正服用精神科藥物。他向林表明會跟進,「同校長傾傾睇屩I幫你」,會面後他再次致電羅,提醒羅關顧林的情緒。周表示,當時沒察覺林有輕生念頭。
家屬代表律師指出,東華三院的投訴制度有保密原則,質疑周為何打電話給羅。周稱須確認林的教師身分,及了解背景資料。死因裁判官質疑,若要了解背景,最直接應該問林,周回應稱都會問事主,但先了解背景才能對她作恰當回應。
就第二通電話,家屬代表律師問周,有否想過將會面告知羅後,死者會被秋後算帳。周說對該校了解不多,不知師生關係如何,堅持當時有需要打電話給羅,「要校長知道有同事唔開心,睇住佢」。周補充說,當時不熟悉處理投訴程序,沒界定會面屬「投訴」,是憑他的校長經驗作判斷,因他認為漏發通告一事是行政問題,不複雜,致電校長屬正常處理。周承認,致電羅前沒徵得林的同意。
東華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交報告後即解散
事發後5天,東華三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時任召集人、退休教育局元朗區總學校發展主任黎同濟出庭作供。他表示委員會事後接觸校內職員調查,同年7月發表報告,提出19項建議,包括建立尊重文化、制訂溝通政策、修訂投訴機制、關注職員精神健康、發揮校董職能、改善人力配套、審視運作模式、監察校務發展等,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委員會提交報告後即解散,無法跟進建議落實情G。
羅婉儀對上一任校長、2014年退休的葉以欣表示,印象中死者與其他同事相處得很好,他對死者患情緒病或在校時情緒不穩的事沒有印象。
【案件編號:CCDI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