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翁因疫滯內地 房署沒收公屋家當 家門外唻契Y10天 指房署拒絕友人代交租
【明報專訊】視障六旬獨居漢黃伯去年初回鄉祭祖,其後因疫情滯留內地。上月回港發現自己將軍澳景林h住了27年的單位因欠租被收回,家當亦被房署沒收。他在門外走廊露宿10天,有人以鐵線開鎖,黃伯返回單位暫住。他哭訴「幾十歲人從來無淪落到咁」,願連本帶利交回租金,盼房署酌情讓他回單位居住,並交還家當。房委會稱租戶離境須預先通知,若欠租會發通知書茈O遷出,若租戶無處容身,會酌情安排入住收容中心。
房委會:正跟進 倘無歸處可安排住收容所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一般來說,公屋租戶因事離境,須預先通知屋h辦事處,以及安排繳付租金。公屋租戶如違反租約,包括沒依時交租、非經常持續居住等,房委會會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茈O他們在限期前遷出單位。若他們因收回單位而沒有地方棲身,房委會可按情G安排他們入住臨時收容中心或新界區中轉房屋。房委會正按上述安排和原則處理當事人的個案。
65歲的黃騰飛早年視網膜脫落,雙眼僅剩兩成視力,加上患有高血壓及關節炎,行動不便。他去年1月初回汕頭拜祭父母,在內地與胞弟同住,其後遇上新冠爆發,從內地返回香港要隔離14日,膝下猶虛的黃伯在港無親人,擔心無法捱過14日隔離期,在內地滯留至上月初透過政府「回港易」申請豁免檢疫回港。
求助警署警拒收留 鄰居議員送乾糧棉被
他說,在內地曾聯絡在港朋友代交租,但遭房署拒絕。他其後在內地因欠交電話費,房署無法聯絡他,上月初回港發現住了27年的景林h景榕樓單位被收回,單位上鎖。他與房署交涉,房署指他因欠交3至5月的租金(2月租金由政府津貼),6月初收回其單位,並收起他所有家當,「我欠租係一回事,你沒收我私人財產係另一回事」,認為房署做法不妥。無家可歸的黃伯,身上只剩下100元人民幣,回港當晚曾到將軍澳警署叩門,求警方收留但遭拒絕,他返回單位門外在走廊睡了約10晚,其間鄰居及區議員得知其情G,紛紛送上乾糧棉被等,「唔係我唔知凍死鶱銦v。
返單位暫住 房署報警指霸屋
至第10天,他因肚瀉無處上廁所,需要在外以報紙解決。後來有人以鐵線撬開門鎖,黃伯返回舊單位居住,一開門發現單位已重新裝修,他的電視、衣櫃、洗衣機全被沒收,他曾向房署要求歸還財物,不得要領,「起碼還番銀行簿仔、眼藥水畀我」。他說因沒有銀行卡,無法提款,現只靠食杯麵度日。房署前日一度報警指有人霸佔單位,黃伯拒絕離開。
黃伯稱,1970年代從內地來港,一直自力更生,從未領綜援,「無拎過政府一蚊,亦無欠過政府一分錢」。他已去信房署及求助區議員,稱願連本帶利交回租金,希望房署酌情讓他租回單位居住,並交還已沒收家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