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上學院條例檢討諮詢 倡收生不足取消註冊
【明報專訊】教育局昨公布展開檢討《專上學院條例》諮詢,為期3個月至明年3月19日。當局建議所有開辦學位和副學位程度的自資專上教育課程機構,均納入條例規管,並訂明機制,倘學院在合理時間內仍不符註冊規定,而發展情G和院校自身能力仍遜於其計劃及指定標準,當局可取消註冊。教協會長馮偉華認為,取消註冊與否不應只看學院收生人數,應聚焦質素及學習環境。
八大自資部門納規管
「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下稱小組)2018年底向教育局交報告,建議之一是8間資助大學的附屬自資部門脫離八大,與其他自資院校一併納入同一條例規管。教育局昨公布諮詢文件採納相關建議,提出擴大《專上學院條例》適用範圍,讓開辦學位和副學位程度的自資專上教育課程機構均納入此條例規管。小組亦建議學院在合理試辦期內「收生人數持續並遠低於院校目標」,可視作取消註冊考慮因素之一。
諮詢文件提出多項修訂專上學院註冊條件的建議(見表),包括考慮維持學院地位及水平的需要、可用設施及社會需求後,學院取錄的學生人數,應足以讓學院提供有意義的學習環境和體驗。
文件亦建議,訂明取消註冊的機制,倘學院有註冊條件未能令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滿意,常秘可去信學院要求解釋及提出補救措施,或就學院運作施加條件或限制;若學院未能提出令常秘滿意的解釋及補救措施、沒遵守有關條件或限制,或採取相關措施後未能令常秘滿意,常秘可取消其註冊。
教協:取消否不應只看人數
馮偉華說,有專上院校即使收生不足,仍能以其資源維持學習環境,認為取消學院註冊並非只看學生人數,應聚焦學院質素及能否提供有效學習環境。他又說,現時學生持續減少,專上學院收生寒冬未過,同意當局建議註冊時考慮財政及可持續性,保障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