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告華懋基金假交易籌爭產訟費
【明報專訊】商人陳振聰在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遺產爭奪案敗訴,事後因偽造龔如心遺囑被判監12年,最快明年可出獄。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華懋慈善基金及律師樓虛,合謀以虛假房地產項目籌集律師費,要求法庭裁定基金涉欺詐等,向他賠償及登報道歉。
原告為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陳振聰;被告為華懋慈善基金和黃乾亨英豪律師事務所。陳振聰沒聘用律師,親撰入稟狀。他在入稟狀首先指出,兩被告透過虛假的房地產項目,為首被告詐騙爭產案律師費和聘用專家費用,其中5000萬元透過次被告匿名贈送予首被告。
陳又指稱自己無能力偽造2006年龔如心遺囑,當時遺囑上有3人簽名,包括龔如心、王永祥和吳崇武。王當時出庭為首被告作證,堅決否認遺囑簽名屬實,陳質疑是作假證供。陳要求法庭裁定首被告接受次被告匿名捐贈而贏得官司,是欺詐行為,亦向兩名被告索償他爭產敗訴的損失,以及要求對方登報道歉。
【入稟編號:HCA 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