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罪科檢電腦 尋獲密碼解鎖iPad 警:梓樂事發前曾Tg群發相
【明報專訊】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早前押後近一周,昨日恢復。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警員透過書面供辭表示,警方檢取周梓樂的iPad後,一直未能破解密碼,直至網罪科人員從梓樂的桌面電腦找到帳戶和密碼,才能解鎖,從中發現周梓樂事發當日凌晨零時46至49分期間,向兩個Telegram群組發送照片及留言,包括一張由尚德停車場A向「尚十」(唐明街唐俊街交界)方向拍攝的照片。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偵緝警員林志強出庭作供,庭上先讀出其書面供辭。林表示周梓樂去年11月8日在醫院離世,遺體被送往公眾殮房,他與同袍4日後到殮房處理遺體認領程序,在法醫見證下,周的父母確認死者是梓樂。政府法醫其後解剖遺體及檢取樣本作毒理化驗,周的父母聘請在港大病理學系執教的馬宣立博士觀察解剖程序,法醫之後再做腦部解剖。
周母昨開庭時神色平靜,死因研訊主任讀到認屍部分的供辭時,她開始掩面哭泣,並取紙巾拭淚,哭泣聲一度傳入咪高峰近兩分鐘。直至死因研訊主任讀畢口供,周母才止淚,身旁的周父亦滿面愁容。
去年檢梓樂iPhone仍未破解
林志強的書面供辭提及,去年11月13日到周梓樂家中檢取物品,包括周的iPhone、印有「Hong Konger」(香港人)字眼的手機殼、iPad、Mac手提電腦及桌面電腦等,送往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檢驗。林稱當時警方未能以密碼登入iPhone及iPad,至今年2月才解鎖iPad,iPhone則仍未破解。
根據iPad紀錄,梓樂去年11月4日凌晨零時46分向Telegram群組「行街(遲到)」發送照片,以及零時49分向另一Telegram群組「飛機佬群 香港國民」發出最後一則信息。呈堂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梓樂凌晨零時46分在停車場2樓高層來回行走,並且使用手機。
發唐明街照片 天眼顯示停車場2樓游走
昨午散庭前,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提及有陪審員來信,反映被僱主要求照常上班或放無薪假。裁判官明言死因庭一早排期開審,擔任陪審員「當係返工謘v,如僱主堅持,法庭會要求僱主出庭解釋,亦考慮轉交律政司跟進。裁判官引述《陪審團條例》第33條,指出任何僱主因僱員出任陪審員而終止僱用或威脅終止僱用,或在任何方面歧視僱員,即屬違法。
【案件編號:CCDI932/19】
(死因研訊第17天)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