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拘孟晚舟事件紀錄呈堂或公開 CBSA機場主管聽上司言不作筆記

[2020.12.10] 發表
孟晚舟周三離開寓所到法院應訊。(加新社)

【明報專訊】在邊境服務局(CBSA)曾任溫哥華機場最高主管的古德曼(Nicole Goodman)昨日作證指出,她的上司叫她不要就拘捕孟晚舟事件作事後筆記或作「案件概要」(case summary),因為翌年該案的證據需要接受法庭檢驗,並擔心她之後寫的筆記內容,也會成為 「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申請目標,所以她後來就沒有做筆記。

古德曼說,她不相信有關的指示是不道德的。她強調,這不是為了隱瞞任何事情。但之前被傳喚出庭作供的邊境局證人均說,沒有人指示他們不做筆記。

古德曼昨日在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出庭,她是孟晚舟引渡案被傳召接受盤問的第9名證人。

孟方律師達克特(Mona Duckett)對古德曼交叉盤問時,問她在事件中是否有作筆記?或是有留下工作用手機的電話紀錄?

古德曼說:「沒有,我沒有做筆記,也沒有留電話紀錄」。達克特不解的問她,那麼她如何幫助自己記得事件經過?

古德曼回答:「我全部靠電郵,我查電郵紀錄。」

接着達克特問古德曼:「沒有在事後做一些筆記?」古德曼說沒有。

古德曼說,在孟晚舟被逮捕的數周後,她被上司告知不應該針對孟案作更多筆記,因為這些筆記內容有可能需要接受法庭檢驗,這些筆記內容也有可能成為「 資訊自由法」申請的目標。

當時她還想建立一個「案件概要」(case summary),或是按照時間順序整理事件,但她的上司即CBSA太平洋區的區域總監麥克維卡(Roslyn MacVicar)告訴她不要這麼做。

她說:「我之後未作任何筆記,就是因為有「資料自由法」方面的考慮」。她所指的是可能會有人申請要求取得這些資料,以及有隱私方面的問題。

孟於機場被逮捕當天,古德曼並不在機場,但她仍是那天CBSA執行對孟晚舟檢查的主管,負責檢查孟晚舟及收取孟的電子設備的CBSA官員都是她屬下,她也不時收到下屬的回報。古德曼亦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法律專員有電話及電郵聯繫。

古德曼說,孟晚舟被逮捕之後的數周,她在一次與直屬上司John Linde,以及麥克維卡開會時,提到了她想作筆記,以及整理成「案件概要」的構想,但上司告訴她不應如此做。

她表示,她想建立成「案件概要」,是想記下自此案學到的經驗,但在討論時,被上司告知這些證據有可能之後需要接受法庭檢驗,而紀錄的內容也有可能是個人意見,所以可能不是一個好主意。

她說:「我自己希望建立一個事件時間表,因為事件開始發展,有很多通訊紀錄,還有一些即將發生的事」。但古德曼指出,由於上司提到了「自由資訊法」的顧慮,她也就未著手建立事件時間表。

古德曼說,她不相信有關的指示是不道德的。她強調,這不是為了隱瞞任何事情。

古德曼指她在準備出庭供詞(will say)時,即把上司有關的指示納入,準備在法庭上說出來。她也告訴了她的直屬上司這做法。被問到如果上司對此有意見,古德曼是不是會因此改變主意?她則答覆說,不管我的上司如何說,我都會提交這部分的內容。

其他被傳喚的CBSA證人均說,沒有人指導他們不做筆記。

孟的律師問古德曼,一名騎警在作證時說,他收到CBSA官員的確認,指孟已坐上香港出發的班機將來溫哥華,如此訊息分享是否恰當?

古德曼說,這是一種非正式的訊息分享,她認為有關訊息分享應該透過負責情報分享的官員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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