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生認欲用酒精及醋傷警
【明報專訊】兩名17歲男女學生去年11月在觀塘警署附近被截查,男生被搜出醋及消毒火酒,警方後來發現兩人的WhatsApp對話中曾稱要用相關物品對付警員。男生早前認罪,因控方取得相關對話紀錄,女生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亦承認一項串謀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案件押後至12月24日判刑,以索取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現年17歲的女被告(案發時16歲)為應屆文憑試考生,承認於去年11月18日在香港串謀共同非法及惡意向警察施用有害物品,即從含有異丙醇、乙酸及醋酸異丙酯的混合液中釋放的氣體使該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女生認罪後,有親友在庭內落淚。
控方案情稱,被告在案發當日午夜透過WhatsApp問男生是否有漂白水,因她想在「狗屋」(警署)做實驗,至當早再傳一張疑為涉案消毒火酒的相片予男生,並說正考慮到理大增援還是到「觀塘狗屋」(觀塘警署)。兩人當日下午在觀塘警署附近被捕,警員在男生背包中找到醋及消毒火酒等物品,被告在警誡下稱物品是「帶出趨q手足」。
稱因警員 才在錄影中說話
被告另在會面錄影中稱,自己按Telegram群組指示製作有毒刺激物對付警方,後來稱還押時有警員釵o,故才在會面錄影中說話。本案原定上月審訊,惟控方指被告電話WhatsApp內有重要證據,需時向服務營運商索取。控方在裁判官屈麗雯質疑下,承認律政司有疏漏及與警方溝通錯誤。同案現年17歲男生已認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另外,去年11月2日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在維園舉辦選舉聚會,其後多區爆發警民衝突並延至翌日凌晨。33歲技術員張子濤涉於11月3日凌晨在旺角朗豪坊外推跌一名女警,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前認襲警,還押至12月21日判刑,以待被告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
【案件編號:KTCC2017/19、KCCC702/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