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可與教界商設獨立機構監察教師
【明報專訊】教育局月前分別取消兩名小學教師的教師註冊,教育局長楊潤雄昨日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目前正處理約40宗有關教師的投訴,在已處理的個案中,有一宗屬嚴重個案,目前正等候涉事教師的申辯回覆。被問及監察教師可否交由法定機構而非教育局處理,他說可與教育界討論長遠是否需要一個獨立機構負責監察教師。
教協副會長葉建源說,不能排除政府成立獨立機構、「想做乜就做乜」的可能,認為最重要是有關機構能體現專業自治。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認為,教育局官員沒有專業教師資格,亦能判斷教師的行為是否有問題。
一宗投訴嚴重個案 正候教師申辯
教育局早前公布接獲247宗有關教師的投訴。楊潤雄昨稱,當中約40宗正在處理中,約80宗經調查後證實投訴不成立,而其他已處理的投訴個案中,正處於向涉事教師索取申辯等程序,其中一宗屬嚴重個案。他又說,將會總結處理投訴的經驗,作為日後改善有關制度之用。
楊潤雄在節目後被記者追問該嚴重投訴個案的詳情,他表示沒直接參與處理教師懲處的工作。對於現時教育局懲處教師的方式,他說會總結今次處理投訴的經驗,並與業界討論,在發譴責信及取消教師資格之間增設懲罰方式,例如社會上有建議停牌一段時間或扣薪,當局未有最後定案。
至於可否由其他法定機構負責監察教師,楊稱教育局現時在法例下運用權力,處理教師註冊的工作,但可與業界討論長遠是否需要一個獨立機構監察。
葉建源:監管機構要體現專業自治
何漢權:未有需要設獨立機構
葉建源表示,業界多年來爭取教師與其他專業團體看齊,由法定機構處理教師註冊問題,至今雖未做到,亦已訂定教師專業守則、成立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等,作為法定管治的基礎。他說,若教育局有意成立獨立機構,不能排除當局為「想做乜就做乜」的可能,認為最重要是機構能體現專業自治,確保有公平制度等要素。
何漢權認為,目前已有足夠條例監察教師操守,未有需要成立獨立機構。他說,目前問題在於有權執行相關條例的教育局,是否願意承擔責任,處理學校內的「害群之馬」,公正審視每宗投訴個案,甚至可在接到投訴前,加強到學校視學。他不認同教育局官員沒有專業教師資格,便不能判斷個別教師的行為有否偏離以學生利益出發的問題。
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認為,應先檢討現行處理教師投訴的機制,再決定應否成立新的獨立機構處理,抑或結合或改組現時機制,他個人持開放態度。他說,經檢討後的新機制最重要能平衡學校管理層、教師等各持份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