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者及律政司可向原訟法庭申召研訊
[2020.11.22] 發表
【明報專訊】死因裁判官決定不就南丫海難召開死因研訊,協助家屬的涂謹申擬去信死因庭,冀死因裁判官覆檢其決定。涂謹申說難以預測死因裁判官會否覆檢或覆檢需時多久,現階段只能據理力爭,以求「真相大白」的機會。翻查《死因裁判官條例》,原訟法庭有命令進行研訊的權力,但涂謹申稱,未決定會否走這一步。
涂:未決定走這一步
《死因裁判官條例》第20條列明,如果原訟法庭信納死因裁判官沒有進行應進行的研訊,而有適當利害關係的人或律政司長向法庭申請研訊,原訟法庭有權命令召開研訊。換言之,遇難者家屬可透過原訴法庭和律政司的權力,要求死因裁判官召開研訊。條例第16條亦指出,律政司長要求就某人的死亡研訊,死因裁判官須進行該研訊。被問到會否去信律政司或原訟法庭,涂謹申稱未決定會否走這一步,只說任何可行的方法都會研究,他會與家屬開會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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