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無力支付養護費 殺害植物人母親判囚10年
【明報專訊】台灣男子楊昇旻,其母呈現植物人狀態10餘年,他早前因無法負荷龐大的養護費用,持刀殺害母親。案件周四(12日)在高雄市橋頭地區法院宣判,楊男因犯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今年5月,多年來沒有工作的楊男,在母親的賠償金、保險金花費殆盡後,萌生弒母的想法;他在5月2日將母親從護理機構接回住所後,翌日下午趁妹妹不注意時,以雙手持刀的方式,捅入母親的胸、腹3次,導致後者傷重當場死亡。楊犯案後,自行致電派出所報案。經調查,楊男雖然積欠養護費用,但扣除社會補助,其金額並非過於龐大。法院認為,如被告願意向兩名妹妹,以及政府有關機構求援,或可避免悲劇發生。另依照醫生評估報告,楊犯案後呈現「情緒低落、失眠、無助無望感、有自殺念頭,符合抑鬱症之診斷」,加上他反省其犯行,願意面對刑罰,有知錯悔改之意,遂對其作出上述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