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涉阻差辦公 控方指如搶犯
【明報專訊】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激烈警民衝突,沙田區議員許銳宇被指阻礙警員追捕示威者,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受審,案件押後12月3日裁決。控方結案陳辭指出,許與其他示威者合力阻撓警員,行為實質上等於搶犯,但辯方反駁,被告當晚以區議員身分到場調停衝突,曾高舉雨傘保護記者和警員,只是一時反應不及,沒有阻撓的意圖。
被告許銳宇(32歲)否認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L3層中庭,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葉克勤。
警作供稱被告沒出手
「成個人挨落我度阻礙我」
警署警長葉克勤供稱,當晚近10時他和隊員奉命進入新城市廣場支援同袍,在中庭遭示威者擲雜物襲擊,其間他看到一名黑衣男用雨傘襲擊身邊的隊員,隨即上前拘捕,但男子不斷掙扎,當時他附近有一群穿黃色反光衣的人,被告以身體阻擋他追捕示威者,最終黑衣男成功掙脫。葉克勤在盤問時承認,當時有其他示威者扯走黑衣男,被告沒有出手,但他強調「被告成個人挨落我度,總之佢有阻礙我」。
【案件編號:STCC1994】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