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拒公開官派律師資料 12港人家屬擬行政覆議及訴訟
【明報專訊】12名港人涉潛逃被扣留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至今兩個多月,有被捕者家屬上月初去信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要求公開官派律師的資料,至少6名家屬收到回覆,內地當局以「信息屬刑事案信息」,並非政府信息為由,拒絕公開資料。據了解,家屬擬向深圳市公安局或鹽田區政府書面申請行政覆議,並考慮向鹽田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有被捕者家屬上月初經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向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要求當局提供官派律師的姓名、所屬律師事務所及接受委託的日期,要求當局以電郵方式提供上述資料,但至少6名家屬收到書面回覆,申請遭拒絕。
當局稱非政府信息不公開
不服須60日覆議、半年內訴訟
內地當局在信中指出,根據《中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政府信息指行政機關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時的信息,但家屬申請公開的信息屬刑事案信息,並非政府信息,故不適用於上述《條例》;若家屬不服,可在60日內向深圳市公安局或深圳市鹽田區政府申請行政覆議,或在6個月內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據了解,家屬擬向深圳市公安局或鹽田區政府書面申請行政覆議,並考慮向鹽田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內地政府的做法是「耍流氓」,家屬難有進一步行動。他質疑官派律師屬官方系統內,「點會唔係官方資料?」他說,內地政府拒絕公開官派律師的資料,目的是不想負責任。他說被捕者家屬無法得知官派律師的名字,便無從得知律師有否見過被捕者、會否代表被捕者上庭等。他認為向家屬公開官派律師的資料是基本公義制度,但內地政府都做不到,「連依法治國都徹底破壞,更不可以說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