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園IT外判商 認圍標罰款3.7萬
【明報專訊】海洋公園3年前為一項資訊科技服務招標,有公司透過WhatsApp與競爭對手交換報價意向等資料,最終成功中標,遭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控告。涉案公司和董事早前承認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一行為守則」。競爭事務審裁處昨頒下判辭,判處公司罰款逾3.7萬元,同時下令公司向員工派發教育小冊子,以及出席教育工作坊。
暫緩取消董事資格令
條件:推員工競爭合規計劃
申請人為競爭事務委員會,答辯人依次為Quantr Limited,以及公司唯一董事及股東張民傑。兩名答辯人早前承認指控,法官陳靜芬昨頒下判辭,判處首答辯人罰款逾3.7萬元,同時在7個工作天內向員工派發由競委會製作、解釋《競爭條例》和打擊圍標等議題的小冊子,以及安排員工出席教育工作坊。另審裁處暫緩向次答辯人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條件是他向全體職員推行競爭合規計劃,另他與首答辯人須支付今次訟費。
與競爭對手交換報價資料
雙方承認的案情指,海洋公園於2017年需採購Nintex的資訊科技服務,並經Nintex的區域經理介紹下,接觸部分代理商,包括代號為「B」的公司和Quantr,公園其後邀請各轉銷商入標和報價。不過,Nintex的區域經理、Quantr,以及公司B其間透過WhatsApp交換報價、人工作日(man days)等資料,最終由Quantr中標。
【案件編號:CTEA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