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車牌報道7?21 《鏗鏘集》編導被捕 涉查冊用途不符聲明 廣播處長憂寒蟬
【明報專訊】【明報專訊】曾就7.21元朗襲擊事件製作兩集《鏗鏘集》專題報道的香港電台電視部編導蔡玉玲,昨日被警方拘捕。消息稱,案件涉及《鏗鏘集:7.21誰主真相》報道當晚在元朗鳳攸北街出現多部接載白衣人的車輛,蔡做車牌查冊時涉嫌虛假陳述,取得有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後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用途,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111(3)條,警方接獲投訴後採取行動。蔡玉玲已被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下周二(1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廣播處長梁家榮表示,若控罪涉及採訪或蒐集資料,整個新聞界都應認真看待,他質疑事件會否造成寒蟬效應。
蔡玉玲准保釋 已落案下周二提堂
稱令人思考拘捕「有無其他原因」
蔡玉玲昨晚10時許獲准保釋,她離開大埔警署時表示,警方在7.21專題報道的背景下拘捕記者,「恐怕已令公眾擔心,警方是否藉此打壓新聞自由,甚至會否為業界帶來寒蟬效應」。她呼籲同業繼續「信守價值,無畏無懼無私」,不要因此影響從事新聞工作的信念和熱誠。被問會否認為警方此舉是「報復」港台,她說不猜測警方背後動機,但認為客觀效果會令人思考警方拘捕和起訴「有無其他原因」,而不論公眾及業界的觀感和猜想為何,都必然對新聞工作者帶來擔心和疑慮,她不認為這有利香港或港人。
記者作偵查報道時經常涉及公司、土地及車輛查冊,蔡玉玲因查冊被捕,震動新聞界。記協、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等8間傳媒工會組織發聲明稱,對於警方橫蠻無理及荒誕的行動表示極度震驚及憤怒,嚴正要求警方交代,立即無條件釋放蔡玉玲。
警稱接投訴疑侵私隱 揭違交通條例
虛假陳述罪成可囚半年
警方昨日到蔡玉玲位於荔枝角清麗苑的寓所搜查,之後將她押上警車帶走。警方表示,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個電視節目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經深入調查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昨午在荔枝角一單位拘捕一名37歲姓蔡女子,她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
警方稱,被捕女子涉於今年5至6月,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分證號碼等。她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111(3)條,即「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根據有關條例,如故意提供失實資料,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節目顯示查冊過程 揭村代表車輛接載白衣人
大狀:片段可構成虛假陳述證據
警方及港台消息稱,涉案節目為《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由蔡玉玲擔任編導。據該集報道,7.21當晚元朗鳳攸北街出現過不少接載白衣人的車輛,經車牌查冊發現其中幾輛的持有人都是村代表。該集畫面顯示記者的查冊過程,聲明用途是「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根據查冊系統,另外兩個聲明用途選項為「進行法律程序」及「買賣車輛」。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說,警方需證明被捕人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片段或反映記者申請取資料時已知會用作報道,片段可構成證據。
廣播處長梁家榮表示很關心同事被捕會否對港台新聞工作有非常大影響、會否出現寒蟬效應;他說,記者少有因採訪而被捕,新聞工作者會擔心,若案中控罪涉及採訪或蒐集資料,整個新聞界都應認真看待事件。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