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殺兩童 冤獄27年
張玉環獲賠554萬破紀錄
【明報專訊】曾被懷疑殺害同村兩名男童、坐冤獄27年的江西省進賢縣張玉環,昨在江西省高級法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共獲得逾496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國家賠償款,創下內地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紀錄。對此張玉環及家人表示接受,稱打算用賠償款為兒子買房及養老。
據國家賠償決定書顯示,江西高院與張玉環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國家賠償協定,並向張玉環賠償共計496萬多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339多萬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57萬元。在張玉環案之前,國家賠償數額最高紀錄是吉林金哲宏的468萬元。
擬為兒置業 餘錢養老
對於結果,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告訴澎湃新聞,弟弟及家人表示些許遺憾,但仍選擇接受,「領到賠償金後,張玉環打算先給兩個兒子買房,彌補多年來缺失的照料,餘下部分留給自己養老。」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兩男童被害,張玉環被認為是疑兇。1995年1月,南昌中院一審判決張犯故意殺人罪,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後張上訴喊冤,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再審此案後宣告張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