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50人家庭派對 18歲青年罰880元
【明報專訊】安省一名18歲青年舉辦一場50人的家庭派對,違反限聚令接獲880元的罰單。但其他與會者卻未被罰款。
相對於同日魁省有83名國際留學生每人被罰1000元,參加這次集會的人算幸運,也證明省長福特所說安省執法人員不夠嚴格的說法。
安省省警(OPP)昨(27日)說,一名18歲的男子根據《重開安省法案》被指控並罰款880元,該法案禁止10人以上在室內聚會,以及25人以上在室外聚會。
來自OPP北灣支隊的警官說,周六(24日)晚上11時50分,省警接報後去到位於安省East Ferris的一處住宅,有居民舉報「大規模的集會。」警方到達後發現,屋內有40至50名「青少年」顯然違反了該省的緊急命令。
據警方稱,大多數人都迅速逃離了現場,但負責舉辦派對的18歲青年接獲罰單。他現在可以選擇支付罰款,或者像其他高速公路交通罰單一樣,在省級法庭上答辯。
要付880元對於一個18歲的年輕人來說肯定不是一筆小數目,但就懲罰而言,這位青年實際上還算幸運。根據目前全省範圍內的法律,舉辦超過限定人數的「不受監控的私人社交聚會」可被處以最高一萬元的罰款,他的朋友們也逃過了一劫。
省警警員庫隆布(Michelle Coulombe)表示:「他是唯一一個被指控的人,警察一到,大多數與會者就散開了。」她續說:「警方繼續執行省府和聯邦政府法規,支持遵守《重開安省法案》的規定,同時提醒公眾,為限制新冠肺炎的傳播,遵守該法規是所有安省居民的集體責任。」